1、執行公司領導布置的任務,貫徹公司的決議,并向領導提供情況和協調各部門完成。
2、負責匯總提出公司全面性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,并草擬各種報告、總結、計劃、文件等。
3、頒發各種文件,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,檢查、匯報總結工作執行情況,并負責文印工作。
4、做好文書收發、文印及公文歸檔分類、編號和保管工作。
5、負責群眾來信的答復和外單位人員來訪、參觀、學習等事宜的接待安排工作。
6、負責組織召開公司的各種會議。
7、出具公司各種便函、介紹信、證明、管理好黨政印章。
8、負責管理各部門職工提出的有關問題,每月匯總報公司領導,以便召開公司領導班子會統籌解決。
9、辦理經理室、書記室的日常事務工作。
10、做好公司日常和節假日的值班安排和檢查工作。
11、負責本科的各種車輛管理和派用。
12、負責公司檔案室管理工作和檔案資料、文件等保管和使用事宜。
13、負責全公司后勤生活保障總務工作。
14、負責和協同制定分房方案、審核、調整、安排職工住房,并做好房地產管理。
15、做好全公司的公用家具、非生產用具、辦公設施、設備、用品的計劃、調配、采購、保管、發放和管理。
16、負責公司廠容美化、環境衛生、綠化管理。
17、做好公司職工的戶糧管理工作。
18、辦理職工的技術考核、轉正、定級、調動以及相應工資變動等工作。
19、辦理職工退休、退職手續。
20、搞好工資及各種補貼的測算、調整、審批、統計和發放工作。
21、負責公司的勞動工資統計工作,及時準確填報勞動工資有關統計報表。
22、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、采購保管和發放工作。
23、嚴格考勤制度,檢查勞動紀律和執行情況,審批職工各種假期。
24、加強對治安保衛工作的領導和管理,認真做好“四防”工作,來信來訪和有關治安工作的接待、查處工作以及外來隊伍的管理。
25、加強要害部門的管理,經常對門衛和經警工作進行檢查指導。
26、協助各部門做好供水設施的安全保衛、內部防范工作,經及配合對事故的分析和研究。
27、加強消防器材管理、定期檢查、換藥,確保使用的可靠。
28、根據上級要求,安排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,宣傳黨的各項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搞好職工思想教育工作。
29、負責全公司的車輛維修和保養,按標準領用汽油。
30、負責全公司小車的安排使用。